新寧:企業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 逾期未改予以行政處罰
2023-07-03 16:15:1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馬志軍 | 作者:黃春林 | 點擊量:8682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黃春林)為進一步加大對消防產品的監督管理力度,不斷凈化消防產品市場環境,6月30日,新寧縣消防救援大隊對轄區一家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逾期未改的勞動密集型企業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6月25日,新寧縣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對位于湖南省邵陽市新寧縣金石鎮永安工業園的新寧縣金業電子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一樓生產車間兩具滅火器壓力表指針未指向綠色區域,監督人員現場判定為不合格消防產品,并依法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該單位限期改正。
6月28日,大隊對該企業進行復查,發現該企業未更換這批不合格滅火器,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大隊依法進行了受案查處,對該單位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的違法事實進行了調查取證。
6月30日,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分別給予新寧縣金業電子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5100元整的處罰、負責人鄧某罰款人民幣510元整的處罰。經過監督人員對企業負責人的說服教育,企業負責人認識到了錯誤的嚴重性并表示,要認真吸取此次教訓,立即更換所有不合格滅火器,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確保自身的消防安全。
下一步,大隊將持續加大消防產品整治力度,強化對消防產品使用領域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消防產品,進一步規范和整頓消防產品市場秩序。
一審 曾金春
二審 伏志勇
三審 何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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